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数据可作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;2020 年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明确数据和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并列成为五大生产要素,并指出“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”;2022 年 6 月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》(下文简称“数据二十条”),意见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、分配、流通、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,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、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。2023 年 2 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》指出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,第一是做强、做优、做大数字经济。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、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,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,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,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、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,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。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,可以协同推进技术、模式、业态和制度创新,数据蕴含新的竞争优势,数据带来新的发展动能。
2022 年我国数据产量达 8.1ZB,同比增长 22.7%,全球占比达 10.5%,位居世界第二。2022 年我国数字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。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《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(2023)》,我国数字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。2022 年,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 50.2 万亿元,同比名义增长 10.3%,已连续 11 年显著高于同期 GDP 名义增速。数字经济占 GDP 比重达到 41.5%,这一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。同时,数字经济结构优化促进质的有效提升,2022 年我国数字产业规模化达到 9.2 万亿元,产业数字化规模为 41 万亿元。